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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岁分拣工不属于劳动者?网友炸锅 背后有什么隐情?

导读:60岁分拣工不属于劳动者?网友炸锅 背后有什么隐情?2月20日,浙江宁波一名60岁老人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,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,家属称中通公司不认可死者是因工死亡,只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。

中通快递方面回应:“对于网点员工的意外离世,我们深感痛心。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,浙江省管理中心高度重视,成立工作小组,会以合法合理为基础,与家属协商相关善后事宜。”

60岁分拣工不属于劳动者?网友炸锅 背后有什么隐情?

网友炸锅:不属于劳动者那属于什么?

人社部门的说法,引起较大的争议。毕竟,如今在工作岗位上的60岁以上老人十分常见。

老年人就业出现工伤,谁来保障?
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60岁以上人员就业,是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“劳动合同”的,只能签订“劳务合同”。因此用人单位通常无法为这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。

但只有一种情况例外:达到60岁法定退休年龄,但未办理退休手续,或缴费未满15年不能领取养老金的,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缴费,至满15年。这种情况下,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、因工作原因伤亡的,可以进行工伤认定。

新黄河快评: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,政策保障不能寒了人心

新修订的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提到: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,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,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。

2021年11月,国务院出台了《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》,其中也着力提到“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”“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”,以及“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。”

既然国家鼓励老年人发挥“余热”,那么对银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,必须要跟上。但目前对于超过60岁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工伤认定,司法实践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规定,这导致许多银发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伤亡,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。我们可以合理推测,60岁以上的工作群体中,有多大的比例是为了贴补家用或养活自己?这类人群承受伤病风险的能力较同龄人更低,却因为“掉到空里”,导致人财两失,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,也是不应该在敬老爱老的社会发生的。

社会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,那么,政策保障首先不能让人寒了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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