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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妇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 到底是什么情况?

导读:农妇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 到底是什么情况?5月22日,河南桐柏县的金某在网络上发帖称,妻子在当地雇主家打临工时,掐走两枝兰花叶,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
兰花主人汪某则告诉封面新闻记者,两盆兰花是名贵品种,并且摆放在不同位置,夏某在花棚里挑了最贵的两盆,分别掰走两株花茎,导致一盆兰花死亡,另一盆至今存活状态不良,“我是十几万买的,这一下直接损失20万。我相信法律的判决。”

农妇从雇主家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两次申诉被驳回

金某提供的一审判决显示,2019年4月25日,夏某夫妻在桐柏县村民汪某家施工,趁人不备,将汪某家三楼的两苗兰花盗走,后带回家种植。被盗的两苗兰花,一苗为惠兰绿帽大丝草,一苗为惠兰丝草中透红花。经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,两苗总价格7万元。因被盗的两苗兰花枯萎,夏某家属主动赔偿汪某8万元,汪某出具了谅解书,希望对夏某从轻处理。

农妇掐走两枝兰花被判三缓四 到底是什么情况?

法院认为,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行为构成盗窃罪。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,取得被害人谅解,有悔罪表现,根据其主观恶性和悔罪程度,可适用缓刑。

2019年10月25日,桐柏县人民法院判决夏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2020年2月,夏某向桐柏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后被驳回。《驳回申诉通知书》显示,夏某申诉称,掐走的花茎本身不具有经济价值,其行为损害了两株兰花品相,并非将两盆花盗走,仅属于损害公私财物;原判认定两株兰花价格7万元,桐柏县兰花协会对其中一株估价500元至1000元,另一株枯死、无花,无法鉴定,两份鉴定相差几万元,单方面以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的定价予以定罪量刑,证据不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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