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女子自称是天使吃饭不买单 始料未及真相简直太崩溃了!李先生表示:“觉得她脑子没问题,如果她确实有困难没关系,但不是这样的,她性质不一样了,相当于霸王餐了,我觉得这个人太可恶了。”
李先生表示:“觉得她脑子没问题,如果她确实有困难没关系,但不是这样的,她性质不一样了,相当于霸王餐了,我觉得这个人太可恶了。”
对此,网友们纷纷表示:“这是天使被黑得最惨的一次!”“天使从不拖欠,更不会揭人短,天使的心肠不允许天使这样做,她如果说自己是魔鬼我倒觉得有可能。”
那么,吃霸王餐、赖账的行为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?
此前就有类似的报道,据澎湃新闻消息,平湖法院曾审结了一起案件。因恶意消费、逃单赖账,被告人管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。
据了解,2021年5月24日,平湖市乍浦镇的一家美食店店主报警称,店内有顾客吃完饭不肯付钱。店主表示,这名男子看起来30多岁,一个人点了些小菜和酒水,一共花了110元。
“之前有一次他也吃饭不给钱,我想着才50块钱就算了,当吃点亏买点教训好了。没想到他又来了!”店主称,因男子戴着口罩,自己一时也没认出来,结果这次对方又耍赖不肯付钱。
这名男子随即被警方抓获,并被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。
经查,2019年4月初至2021年5月25日期间,管某在明知自己无能力支付费用的情况下,在餐饮、KTV、住宿、滴滴等行业多次恶意消费共计2947元,且拒不支付消费款,相关事实超10起。
平湖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管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,价值2900余元,属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根据犯罪事实、情节、性质和悔罪态度等,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。
法官提醒:广大消费者在外消费时应以诚相待、量力而行,切勿心存侥幸恶意逃单。吃霸王餐等恶意消费行为不仅扰乱了商家正常的营业秩序,还可能使逃单者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。
与此同时,商家如遇类似情况,要理智处理、及时报警,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,“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: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”